据证券维权专业网站胡清律师网消息:
9月11日,胡清律师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《受理通知书》和《诉讼费交纳通知书》,胡清律师代理的第二批投资者诉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300267)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法院立案受理,接下来将进入排期开庭程序。

图片来自网络此前的8月16日,胡清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尔康制药证券虚假陈述案收到一审判决书,法院认定本案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4月21日,揭露日为2017年11月23日,在此区间内买入未卖出导致亏损的投资者,法院判决尔康制药承担90%赔偿责任,不在此区间的投资者诉讼请求被驳回。
虽然该判决为一审判决,但是根据胡律师代理相关案件经验,本案索赔条件几乎已经确定,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,第三批案件将根据委托进展提交立案。
索赔流程:
1、审查是否符合索赔条件;
2、按照律师要求邮寄文件;
3、律师全权代理索赔程序。
索赔条件:
在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11月23日买入尔康制药股票,在2017年11月23日卖出或者持有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诉讼,法院酌定尔康制药公司承担90%赔偿责任。
所需材料:
1、去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;
2、去证券营业部打印尔康制药股票对账单【对账日期:2017年4月1日(注意: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则从第一笔买入开始打印)至2018年1月31日】;
3、去证券营业部打印《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》。
费用负担:
律师提供全风险代理模式,投资者获赔前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。
标签: 股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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